专办员工作责任包括宣传政采入驻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云南政采专办员已超3万名)
2022-06-09 | 来源:政采云商网 | 审核:admin
据了解,专办员工作责任包括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建设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审查本单位的采购预算、意向、需求、计划、方式、文件、合同等,参与或指导本单位开展采购活动,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等,反映政府采购问题和建议。采购人从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专办员,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将专办员设立及其职责纳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专办员在采购各环节的责任和分工,保持专办员队伍相对稳定。
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在全省推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着力提高采购人专业水平,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省各级采购单位已设置3.38万名政府采购专办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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