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项1、网上服务市场2缺乏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零六十七号))
2023-09-22 | 来源:政采云商网 | 审核:admin
本机关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财政部投诉处理决定书》(财库法〔2023〕413号,以下称决定书),但多次邮寄均因拒收或无法联系收件人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决定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你公司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本级文物分析测试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0747-2361SCCZN088)投诉处理过程中,认定投诉事项3、4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武安市拓普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81336293265L):
财政部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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