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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准则执行效果政采云教程和会计信息质量提升(2022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2023-03-21 | 来源:政采云商网 | 审核:admin

  (一)资金规模进一步增加,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2022年,全国非税收入增长24.4%。其中,中央非税收入增长96.5%,主要是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入库、原油价格上涨带动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增加等特殊因素拉动,扣除上述特殊因素后,中央非税收入增长3%左右。地方非税收入增长17.8%,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以及与矿产资源有关的收入增加,拉高地方非税收入增幅14.3个百分点。各级财政部门坚决执行各项降费缓费政策,持续整治涉企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4.1%。 

  一是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安排资金118.7亿元,着力构建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2022年共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建设总造价30%的补助标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蔬菜、水果并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建设通风贮藏设施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印发《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重点方向和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指导地方各级财政积极制定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支持举措。 

  一是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进展。大幅增加基础研究投入,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3.5%。注重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用,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健全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建立完善适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支持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强化新冠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特别是疫苗和药物研发资金保障。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快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总结验收工作。 

  三是促进教育更高质量发展。提升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优化中央高校经费支出结构,完善博士生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资金分配向高层次人才、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和基础学科倾斜。支持启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坚持放管结合,在指导高校加强资金管理的同时,稳步扩大高校资金统筹使用权。 

  (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有力。 

  一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加快实施。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留抵退税力度,2022年3月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7月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幅提前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其中,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提前至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的退还时间提前至6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退税上半年即大头落地。全年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6万亿元,超过2021年办理留抵退税规模的3.8倍。 

  完善推动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财税支持政策,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提升特殊类型地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三是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从2022年7月起,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3个月单位缴费政策。缓缴不影响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也不影响参保人个人账户权益。政策实施直达市场主体,免申即享。 

  (五)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有效提升。 

  (三)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预警。 

  坚持将基层“三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督促省级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支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运行监测,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二)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向更加公平而有质量迈进。 

  中央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增加特殊上缴收入、安排一次性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全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超9.71万亿元、增加1.42万亿元,增长17.1%,比往年大幅提高。资金分配时,重点向财力困难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其中,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落实好留抵退税和其他新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县区在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前提下“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所需基本财力。 

  持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 

  二是加强巩固衔接关键领域政策供给。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对“十三五”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适当补助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支持民族地区等做好巩固衔接工作。扎实做好以工代赈相关工作。推动欠发达国有农场、林场巩固提升。 

  (三)强化稳岗支持保就业。 

  (一)大规模实施减税退税降成本。 

  四是促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安排资金1178亿元,加大水利建设支持力度。启动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支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推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三峡后续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支持水土流失治理、淤地坝整治,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 

  建立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对地方“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等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启动全国重点县区库款保障监测预警机制,按日监测库款余额及保障水平,对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区进行预警,督促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处置,防范财政支付风险。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属地监管优势,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联合会商工作机制,与重点监测县区建立联系点制度,动态跟踪研判县区财政运行情况。2022年下半年,按月监测改为按旬监测,督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发现处置基层“三保”等财政运行风险。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3年,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进一步扩大中央直达资金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惠企利民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范围,资金规模扩大到4.1万亿元,超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四成。特别是将今年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有效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 

  (六) 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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